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职责 嘉兴盐酸 硫酸
发布时间:2014-06-19 16:12 来源:嘉兴市祥正化工有限公司
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职责:
(1)自觉遵守国务院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和相关部委的管理办法,按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,规范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、经营、仓储、运输、使用、进口和出口工作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禁毒预防教育,自觉抵制不法行为,禁毒责任落实到人。发现生产、经营活动中可疑现象及发生易制毒化学品丢失、被盗抢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。
(2)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,设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分管领导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管员,对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专门的管理。设立专用库房、实行双人双锁、出入库登记制度,如实做好生产、经营、进出口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情况的记录工作,及时做好各类台账。按时向主管部门报备,自觉接受监督检查。
(3)做好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自查工作,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,协助执法机关和主管部门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。保证易制毒化学品不流入非法渠道,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毒品和走私,不挪作它用,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。